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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大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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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龙五郎这种和山头寨主约战的情况,就是典型的“治安事件”,而不是“战争事件”。

唐军不出手,原本最厉害的肯定是各部头人的亲兵,可哪里想到龙五郎从武汉带过来的七八十号人,那也不是省油的灯。

别说七八十号人,有二十个这样的核心力量,足够占据一处山头,收拢一二千人的部族。

所以龙五郎要是“出征”,基本上战果中很大一块,就要被龙五郎自己吃去。

一个下贱奴隶五贯,阿头部也不是什么一二千人的小寨,而是占据一大块山区的大部,小一万人规模的大部族。

说起来也是好笑,这些个部族,五百年前是一家,可要互相联系,反倒是要用成都官话才能沟通,头人之间,也是用汉字。不过举凡头人、长老,都是贵族,贱民倒是说的蕃语,鲜有贱民能说成都官话。

“阿头部既然有意争个高下,我龙昊也不会怕了他,便约上时辰,斗上一斗”

龙五郎话音刚落,就听几个头人七嘴八舌在那里吵闹。

“大哥万万不可亲自赴险啊。”

“刀剑无眼,阿头部多是下贱阴毒之辈,我看昊大哥还是坐镇铜市就是,我等前去厮杀即可。”

战而胜之,算有五千个奴隶,那就是两万多贯,足够换一万多匹绢布。这么多绢布,足够把自己部族内的反对者全部干成渣滓。

扩充实力的好机会,都不是傻子,怎么可能让龙五郎捡“大便宜”?

乍一听,仿佛是一群头人在那里担忧着龙五郎的安危。

然而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,“铜市”一开,官帽子他们这些个蕃地蛮族头人,那是半点兴趣都没有。除非皇帝赐下鼓纛,那还能兴奋无比。这光景,最要紧的还是抢了奴隶卖给“官府”,当然了,不是卖给地方“官府”,地方山的县衙,那特么都是土官,卖屁股也卖不出去。

逮来的奴隶,只有卖给“铜市”,才算是有好处紧张。绢布在这苦哈哈的崇山峻岭之间,实在是太“金贵”了。

两匹半的绢布,折算五贯,这价钱要是放长安,商家能被打成残废。

唐朝驻军在这里是不参合各部争斗的,只有达到一定规模,出现极个别有希望“统一”剑南各部的大族,才会出来“斡旋”。治安事件,往往也都是各县土官自行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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