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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.第 74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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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喜梅被镇上的警察抓了起来。

顾长军第一时间从部队赶了回来,加上法医验证等,沈喜梅只是自动防卫,朱富贵也不是那一剪刀致命的,构不成大罪,一切往好的方面发展时,朱时茂的妈妈,撞死在法院大门口,迫于形势,沈喜梅一审判了重刑。

顾长军要申诉,但是那个年代申诉困难,并且基本上翻盘的概率为零,哪怕顾长军即将任命为加强团的团长。

沈喜梅道算了,不管怎么说,朱家一家三口都死了,生产队上风言风语,村领导干部都一面倒的站在朱家立场上,若是轻拿轻放,村里人会看不过去,娘家婆家人都在村里住着,农村人不懂法律,所谓自卫伤人、过失杀人对于他们来说最直观的是,朱家一家三口都死在她沈喜梅手上的。

再说,若是一味申诉下去,对顾长军的仕途影响很大,虽然妻子坐牢了,作为军人,这影响本就免不了的,但是,这事还是早了结早好。

丈夫?现在还在遥远的西北戍守边疆,怕是还不知道有她这个人。

眼下最迫切的是要掐灭那场无妄的牢狱之灾的源头。

上辈子,沈喜梅在莲花河坝头等小哥和石家兄妹一起去镇上看电影,被六生产队的朱茂华拖到莲花河边的芦苇滩里,意图不轨,在沈喜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绝望之时,回家探亲兼相亲的顾长军路过,听见沈喜梅呼救的声音,解救了她。

朱茂华因流氓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,哪想三年后全国严打打到了安城,坐牢的朱茂华直接改成死刑,给枪毙了。

虽然因为强奸未遂就判了死刑有点过了,可是谁让你作恶,判刑的也不是她沈喜梅而是当初的形势,那年头听说还有口头上占人便宜的流氓罪都判死刑的,所以沈喜梅并没有太多的负罪感,毕竟她是受害者。

她本来以为一切随着她的入狱划下句点,哪想顾长军十年立功不少,却毫无升迁,姐姐沈喜桃因此事离婚,二嫂程洁卷走家里所有钱财跑了,那钱是家里打算盖楼房用的,有很大一部分是借的。

家里人去程洁娘家理论,对方说你家都出了杀人犯,谁敢呆下去?至于卷走的钱,谁看见了?谁看见了?没有,那就是污蔑!

欠了一屁股债,房子盖不了,小儿媳娶不进门,二儿媳跑了,离婚的沈喜桃加上两个外孙女都接回来了,小姑还带着一串的女娃回娘家吃喝,家里至此一贫如洗。

可是朱家只有朱茂华一独子,当得知一根独苗被枪毙了,朱家这些年的怨气,直接上升到不共戴天的仇恨,大雨瓢泼的夜里,朱家两老潜入沈喜梅嫁入顾家后住的小院子里,直接上手抢她才满两岁的女儿。

沈喜梅抱着女儿拼命挣扎时,拿起针线框里的剪刀,插了一剪刀到对方胸口。

其实那时候是深秋,穿的衣服也算厚实,沈喜梅那一剪刀虽然用力,见了血,但是绝对不会致命。

沈喜梅趁着对方愣神呼痛之际,抱起女儿没命的往外跑,老年丧子的朱富贵已经丧失了理智,拿起条凳就追出来,却一脚踩在了掉在地上的擀面杖上,后一倒,就这么摔死了。

朱茂华的母亲疯了一样喊着沈喜梅害死他们儿子,又杀了朱富贵,是杀人犯,要她偿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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