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!
“如果,受害者真和凶手有关系”
“并且,凶手身边那人,死亡原因和受害者有关的话.”
李胜眉头一锁,他想到一个问题。
“受害者是如何伤害到凶手身边人的?”
“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,没怎么接触过,是如何共同得罪一个人的?”
但眼前这案子,明显不是这种。
“你觉得是吗?”
许生反问对方。
“第一案发现场,和第二案发现场,间隔十余公里!”
“但两人的死亡时间,却间隔不到一天,并且凶手均清楚的知道周围的流浪狗,杀完人后,能第一时间找到狗的身体。”
已知,受害者两人互不认识,未说过话,手机里没有联系方式,没有血缘关系,工作内容,年龄,时间段,均不同!
连居住地点都不同,距离十多公里。
如此,两素不相识的人,是如何对凶手的人,造成生命影响的!?
“你问我,我问谁?”
“他的目的明确,思维清晰,杀人地点了如指掌,知晓受害者在家的时间,明白自己完成目标所需的条件,要做的事他十分清楚!”
“你觉得,就这样,凶手还是随机杀人?”
确实,杀了第一人后,半天多点的时间,精准赶到十余公里外杀人,随即再带着脑袋,找到周围的流浪狗.
这不是提前踩点,提前预谋,绝对完不成!
众警察哑然,连环杀人的性质才刚确定不久,信息还没采集完呢,他们是真没时间思索这些